)“去年11月7日,我花了3599元购买了一台Vidda75Q3海信75英寸壁挂式电视机,12月12日,安装后试机一切正常。今年1月24日12时左右,我打开电视看了大约7分钟后,电视屏幕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出现花屏。我随后联系厂家售后,售后人员看了看就说是外力所致但没有出具任何鉴定证据,并要求我再花2800多元换屏。刚刚买的新电视总共看了不到10个小时就要换屏,尤其是商家在没有弄清到底是谁的责任时就让我掏钱换屏,这样的处理结果合理吗?”近日,家住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的徐先生在多方投诉无果后,向《中国消费者报》驻山东站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徐先生和记者说,电视自安装之后看得很少,累计开机时间不超过10个小时。另外,电视机外观完好无损,哪里来的系外力所致呢?如果是外力所致,为何屏幕完好无损呢?他提出,售后人员只是看了一眼,也没用任何仪器检查,就一口咬定是外力所致,这样的鉴别判定的结果未免也太草率了吧,这种鉴定方式有无科学依据?
随后,徐先生上网搜索发现,也有一些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但基本都没有正真获得满意的解决。
3月21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云南省隆阳区概念家电维修部一位姓朱的女士。朱女士和记者说,徐先生是今年1月24日首次报修电视机出现花屏,售后人员当日登门检验测试发现,电视屏幕中心有明显撞击点,当时就和用户解释屏裂不是质量上的问题,不在“三包”范围内,用户对此不认可并表示没碰过电视机。朱女士说,该电视机是于2023年12月6日售后人员登门安装的,系统也有安装记录显示当时安装好后试机完好。现在出现裂屏,经售后人员查看不是产品质量上的问题,用户只能自己掏钱维修,维修费用共计2839元。用户坚决不同意付费,期间服务商及总部也多次与其进行电话沟通,最终给其申请免维修费、面板5折优惠至1119元,但用户仍对自损环节不认可。当记者告诉朱女士,徐先生并不认可售后人员检测结果、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朱女士说他们有规定,即使找第三方也要徐先生自己去找,他们不负责。
山东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智君表示,徐先生与山东青岛聚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争议的焦点为:电视机出现花屏是否为质量上的问题。徐先生作为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要求山东青岛聚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电视机产品质量上的问题的鉴定责任。若山东青岛聚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能针对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进行举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对消费的人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规定,徐先生可要求山东青岛聚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退换货。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最终靠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